答复类别:b类
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
《关于推动海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我省海洋生态治理效能的提案》(20251273号)收悉。感谢贵委对我省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提案由我厅分办,现结合我厅职能,将有关情况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进海湾系统治理,强化治理过程中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提升海洋生态治理效能,助力海洋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政策体系。推动出台《福建省固体废物循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专设“循环利用”章节,为包括海洋垃圾在内的废弃物循环利用提供法治保障。积极争取省级财政用于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奖补资金,2022年以来已累计实施奖补1.8亿元。连续4年印发《福建省海漂垃圾综合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将海漂垃圾综合治理纳入省政府为民办事实项目,不断加大探索多元共治、“蓝色循环”等创新模式,形成由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等15个省直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不断丰富完善海漂垃圾综合利用手段和长效治理机制。
二是持续扩大海洋倾倒区生态容量。“十四五”期间,我省积极拓展海洋倾倒生态容量,在全面梳理地方倾倒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向生态环境部争取新增倾倒区。其中,2022年新增围头湾外倾倒区(容量2400万立方米/年);2025年1月新增兴化湾外倾倒区(容量700万立方米/年)。截至目前,全省海洋倾倒区容量达5730万方/年,有效服务了航道疏浚、码头建设等重大项目的抛泥倾倒需求。
三是鼓励支持海洋垃圾循环利用。联合省住建厅、工信厅、海渔局等15个部门开展综合治理,推动组建42支海上环卫队伍,探索建立“岸上管、流域拦、海面清”的海漂垃圾全链条治理模式,每年海漂垃圾打捞量超过12万吨。积极鼓励对打捞的塑料、木质、金属质等可回收利用垃圾,开展资源化利用,扎实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其中,厦门市建设的5吨/小时ai高速分拣回收示范项目荣获第二十八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和塑料污染政府间谈判委员会重要案例。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美丽福建”“美丽海湾”“无废城市”建设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综合治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强化政策执行落实。积极推动各地落实《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督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制度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采取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措施,逐步提高废旧玻璃瓶、废塑料制品等低值可回收物分类回收利用效率。按照省级“无废细胞”建设指导文件,推动全省沿海创建“无废海湾”。
二是持续扩大海洋倾倒区容量。全面摸排全省倾倒容量需求,借助“十五五”《全国海洋倾倒区规划》修编契机,积极向上争取现有倾倒区扩容、新增倾倒区选划等事宜,进一步优化调整我省海洋倾倒区分布和容量,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需求。
三是积极推动海洋垃圾“蓝色循环”。学习借鉴浙江“蓝色循环”海洋塑料垃圾治理模式,分析评估省内“蓝色循环”产业模式可行性,推动发改、财政、工信、科技等部门,出台用地、资金、税收等相关扶持政策,着力培育省内“蓝色循环”产业链。
感谢贵委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许碧瑞 魏良栋
联 系 人:刘 懿
联系电话:0591-88360267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