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的通知
闽环保然〔2010〕36号
各设区的市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发〔2010〕75号)精神,我厅在《福建省省级环境优美乡镇考核验收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福建省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生态乡镇 规定 通知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0年1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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