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1日。对该单位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联系电话:0591-88367153,电子邮箱:gtc@sthjt.fujian.gov.cn。
一、单位名称:福建广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付竹村梅溪路6号4#厂房。
三、设施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付竹村梅溪路6号4#厂房。
四、经营废物类别:hw03废药物、药品(900-002-03);hw04农药废物(900-003-04);hw06废有机溶剂及有机溶剂废物(900-401-06、900-402-06、900-404-06、900-407-06);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00-08、900-201-08、900-204-08、900-209-08、900-210-08、900-217-08、900-218-08、900-221-08、900-249-08);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6-09);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11-12、264-012-12、900-252-12、900-253-12、900-255-12、900-256-12、900-299-12);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900-014-13、900-015-13);hw16感光材料废物(231-002-16、900-019-16);hw17表面处理废物(336-064-17);hw31含铅废物(900-052-31仅废铅蓄电池);hw34废酸(900-300-34);hw35废碱(900-356-35、900-399-35);hw49其他废物(900-039-49、900-041-49感染性除外、900-042-49感染性除外、900-045-49、900-047-49、772-006-49感染性除外)。
五、经营废物的方式及规模:收集、贮存、转运5000吨/年(其中废铅蓄电池4500吨/年)。
六、服务范围:(1)废铅蓄电池:福州市全域。(2)其他危险废物:仓山区、闽侯县、高新区、闽清县、永泰县。
七、发证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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