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情况(2025年8月1日-凯发k8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情况(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31日)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5-09-12 11:03

  根据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审批

文号

转入单位

转出单位

核素

总活度(bq)

审批日期

1

闽环辐审[2025]0126号

宁德福宁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海门伽玛星探伤设备有限公司

2枚放射源kr-85

1.85e 10bq*2

2025/8/8

2

闽环辐审[2025]0127号

福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汕头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1份放射性药品f-18、1份放射性药品tc-99m

1.850e 12bq、1.850e 12bq

2025/8/8

3

闽环辐审[2025]0128号

福建宏大特钢有限公司

浙江省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1枚放射源ir-192

3.7e 12bq

2025/8/14

4

闽环辐审[2025]0129号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浙开封市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2枚放射源kr-85

3.7e 10bq

2025/8/20

5

闽环辐审[2025]0130号

厦门市鑫精准科技检测有限公司

上海益海希科技有限公司

1枚放射源ir-192

3.7e 12bq

2025/8/20

6

闽环辐审[2025]0131号

中广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丹东市阳光仪器有限公司

10枚放射源ir-192

5.55e 12*10bq

2025/8/20

7

闽环辐审[2025]0132号

宁德福宁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6枚放射源kr-85

1.85e 10*166bq

2025/8/28

8

闽环辐审[2025]0133号

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霞浦示范快堆项目部

丹东市阳光仪器有限公司

2枚放射源ir-192

3.7e 12*2bq

2025/8/28

9

闽环辐审[2025]0134号

宁德福宁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10枚放射源kr-85

1.85e 10*10bq

2025/8/28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核与辐射类)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k8凯发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22、87300299(传真)

  电子邮箱:fs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监管处

  邮政编码: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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